爆炸区测出神经毒气 “神经性毒气”是否存在?
为您介绍:8月19日上午,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救援部队联合指挥部救援人员分组进入核心区,对现场集装箱、化学品进行标识,清理货物。图为救援人员用便携式设备现场检测疑似危化品。天津爆炸事故发生的第7天,氰化物带来的危害与恐慌还未解除,另一个名词“神经性毒气”再次令公众的神经紧张起来,但专家指出所谓“神经性毒气”之说属“重大误判”。
“神经性毒气”是什么(甲氧胺盐酸盐)
19日下午3点,新华社发布消息,正在天津爆炸现场执行救援领导任务的军事医学科学院化武专家组指出,爆炸现场基本不可能产生神经性毒气,所谓“神经性毒气”之说属“重大误判”。
国家神经性毒剂中毒救治规范的起草者、国际同类规范的主要参与人员之一的军事医学科学院王永安研究员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神经性毒气的规范说法应该是神经性毒剂,是毒性极强的化学物质,其毒性比氰化物高几十倍,合成极为复杂,而从爆炸现场探明化学原料,联合神经性毒剂的核心原料和生产条件来看,事故现场基本没有产生神经性毒剂的可能。
权威专家否定了爆炸现场出现神经性毒剂的可能,那么消防负责人口中的“神经性毒气”究竟是什么(甲氧胺盐酸盐)呢?
通过查阅有毒气体的定义及分类发现,有毒气体被划分为神经性麻痹毒气、呼吸系统麻痹毒气、肌肉麻痹毒气三种。
有关专家接受采访称,消防人员口中所说的“神经性毒气”应是一个泛指,而不是专业上的神经性毒剂。上海一位多年从事环境监测的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是消防人员现场回答问题时表达得不够分明所致。在他看来,在事故现场有大量氰化钠残留,其污染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氰化钠的气溶胶,一种是氰化钠跟水反应后生成的氰化氢,而氰化氢就能够造成急性神经损伤。专家表示,爆炸现场产生的有害气体存在危害神经系统的可能,但并非能够当作化学武器的神经性毒剂。此“神经性毒气”非彼神经性毒剂。
遇上“神经性毒气”怎么办
对于有毒气体的防范,笔者在采访中获知,通过带有吸附性的活性炭等,或是将对毒剂分子结构有破坏性的试剂等浸染在纱布上及粉末状的固体上,以此过滤呼吸能够一定程度上避免中毒。
若发现有周围毒气超标,专家倡议,应尽量避免毒气进入呼吸系统,若毒气扩散范围小可选择立刻闭气撤离现场,一般市民遇到此类突发情况也可通过将家用洗涤用品涂抹到打湿的毛巾上,捂住口鼻迅速往上风向撤离或许能够避免中毒。
专家介绍,一般家用洗涤用品上面都有非离子活性反应剂,属于两性化合物且无挥发性,对亲水性的、非水性的有毒气体都能吸附。
专家补充说,在预防爱护措施中,强调避免将皮肤裸露在空气中,尽量穿着长衣长裤,此外还需留神眼睛的爱护,尽可能佩戴相应的防护眼镜。
责任编辑:q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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